
2026年2月,歐盟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系統(RASFF)發布2026年第6周通報信息,我國兩批出口水產制品因不符合歐盟食品安全標準被正式通報,涉及荷蘭、波蘭兩大歐洲市場,給水產出口行業合規管理再次敲響警鐘。
通報顯示,此次不合格產品分別為出口荷蘭的魚油制品與出口波蘭的冷凍鯖魚片。
其中,魚油制品因檢測項目未達標被判定為質量不合格,冷凍鯖魚片則檢出寄生蟲隱患,不符合歐盟食品衛生準入要求。
目前,相關批次產品已按歐盟監管流程處理,未流入當地消費市場,但該事件已對中國水產出口歐盟的聲譽造成潛在影響。
作為我國水產重要出口市場,歐盟對進口水產品實施嚴格的準入管理與全鏈條監管。
根據相關規定,中國水產生產企業出口歐盟需完成 “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由海關總署統一推薦審核,同時需符合歐盟關于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控制、寄生蟲防控等系列標準。
此次冷凍鯖魚片檢出的寄生蟲,推測為異尖線蟲等常見海洋魚類寄生蟲,歐盟明確要求此類產品需通過 - 20℃冷凍至少 24 小時等處理方式確保寄生蟲死亡,而傳統調料腌制無法達到殺滅效果。
農業農村部此前發布的輸歐水產品管理要求明確,企業需建立全批次原料追溯體系,妥善保管捕撈憑證與進貨記錄,通過分子檢測等手段確保物種識別準確,杜絕加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
我國是歐盟水產重要供應國,魚類、甲殼類、水產加工品等出口量常年保持穩定。此次通報雖為個例,但反映出全球水產貿易 “高標準、嚴監管” 的趨勢。
水產出口企業應以此為契機,摒棄粗放式生產模式,通過技術升級、標準接軌、品牌建設提升核心競爭力,推動中國水產出口貿易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