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秘魯生產部(PRODUCE)通過第000075-2026-PRODUCE號部長決議批準了最大允許總捕撈量,正式確立了針對巨型魷魚或大魷魚資源開發的新框架。
該法規將2026年1月至6月期間的捕撈上限設定為305,417噸,鞏固了這一面向秘魯直接人類消費的主要漁業的最重要決策之一。其目標是在資源的經濟利用與保護之間實現平衡。
科學依據與可持續方法
該措施基于秘魯海洋研究所(IMARPE)的評估,其技術報告分析了秘魯海域中可利用的生物量以及該資源的動態變化。
在此基礎上,PRODUCE采取了預防性與適應性方法,使決策能夠根據生態系統的變化進行調整。
此外,LMCTP可在期間內根據新的科學建議進行調整,從而確保管理的動態性與責任性。
針對小型手工船只的新規定
最重要的變化之一是針對艙容小于10立方米(10m3)的手工漁船引入了具體措施。該類船只的捕撈配額設定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30,295噸。
與其他群體不同,這些船只不設每月出海次數限制,使其能夠根據自身運營及氣候條件調整捕撈強度。

對其余船隊的嚴格管控
對于艙容在10至32.6立方米(m3)之間的船只,現行規定繼續有效,包括每月最多兩次出海捕撈的限制。
同時,旨在確保資源質量與安全的措施也將繼續執行:
強制在船上按2:1比例使用冰。
僅允許使用稱為魷釣線的捕撈工具。
通過官方應用程序進行強制性數字化卸貨記錄。
使用具有有效衛生注冊的保溫運輸車輛進行運輸。
這些措施旨在加強產品的可追溯性,并確保符合消費標準。
對經濟與漁業家庭的影響
巨型魷魚漁業是秘魯沿海數千個家庭的重要收入來源。通過這一決定,PRODUCE不僅旨在保護資源,還希望確保這一對國家糧食安全和就業至關重要的活動得以持續。
通過這一新框架,秘魯在海洋資源負責任管理日益重要的背景下,再次確認其對規范化、可持續且以科學為基礎的漁業發展的承諾。